第 56 部分
武林不过污泥地
写(尤其长篇),写到后记的时候,最轻松,因为主要的全过去了,重要的已交待了,剩下来的,是轻松地聊几句。
所以,几个朋友聚面,有的是会计师,有的是测量师,有的是出版社负责人,有的是社里精英,天南地北,火烧冰雹,大吉利是,什么都聊,无所不谈,难免涉及拙作。诸事八卦者,根据资料,即是版次、版种、不同地域版类、印数,乘上版税,再加上各地发表连载、改编的稿费、笔润(也是稿费,不过好听些,但实际上可能更少些)和影视版权费(如果有),以我一九七七年少作“四大名捕会京师”(即“凶手”、“毒手”、“血手”、“玉手”、“会京师”五集约四十五万字)为例,廿三年来“纯获利”大概是两百五十七万(港元),而一九九八年才完稿出书的“破阵”(上下集大约廿五万字)到目前为止,才不过赚了十五万元(港币)不到,相差实在有几条落日大道的距离。
当然,大部分的收入不见得是来自香港,所以请税务局的人免虑。
原来,写也如投资地产、股票、基金一样,下注要及时,成名要趁早,利叠利,钱找钱,息生息,才会有高报酬。何况,艺术创作,说什么还得要一段时间过滤、净化、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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