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部分
民众,对他们而言,家庭经济和家庭伦理是阶级意识的基本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者自己关于社会变化的观点也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的。前半个世纪,社会主义者相信实际的、斩草除根的革命。道德高尚的团体——公社,以家庭为基础的劳动团体——将会建立一个小型的利他的企业模型以供其他人仿效。被卢梭称之为透明的东西所带来的殷望,升级了阿方丁与一些坚持认为私生活权利能保证妇女尊严的女x圣西蒙徒之间关于“道德的宣传”的争论。在《我的未来法律》一书中,克莱尔?德玛尔抨击一些婚姻仪式,还抨击了“可耻的法律案件的公开宣判,它使我们的法院和法庭到处充满像通j、y萎和这样的字眼,还带来令人厌恶的调查和拘捕”。
布朗基主义,甚至主义都在不同的阶段提出了抓住权力的问题。政治革命是绝对必要的,它拉开了经济革命的序幕;国家的权力是紧紧地抓在统治者的手中的。在社会学分析中,生产方式取代了家庭,传统习俗被归入到上层建筑的构架中。恩格斯赞成巴霍芬,特别是摩根关于在原始的、快乐的、主张人人平等但未开化时代存在着母系制的结论。他认为母系制的废除是“女x的巨大的历史x的失败”。他认为,在恢复男女平等的条件还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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