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部分
在窗户棱上只让脚尖沾地……这些事儿并不鲜见。
从邵国钢的角度讲,他也并没做错什么。他是一名从业三十年的老警察,而罗强是匪;猫捉老鼠,警察抓罪犯,让你认罪伏法,天经地义,天理昭彰,老子难道栽赃冤枉罗老二了吗?
况且,公安部门办案收网,用家属做文章,劝解犯罪分子投案自首,这是常用的有效手段,并未违反任何条例。
然而,在罗强眼里,他个做哥哥的,没护住弟弟,让小三儿吃了苦、遭了罪,浮华落空,家财散尽,那是做哥哥的太没用!
邵国钢等于是踩着他们哥俩的脑袋,“爬”上了正局长的位置。
老子在你邵局长这里栽过的跟头,总有一天咱还要找回来呢,这能算完吗?就算咱坐牢受到感召看淡想开了,放过这一茬儿,可是,老子有一天要是跟你邵家的小崽子牵连出瓜葛……咱对得起小三儿吗?
老子这辈子g什么的?我罗强就是匪,生下来吃这碗饭,要是哪一天改头换面弃暗投明了,老子对得起这些年恣意张扬血海刀山蹚出来的这条道吗?!
罗强当时在看守所里,花钱请了京城最有名的几个刑事案律师,搜集各种证据,反告公安对罗小三儿刑讯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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