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部分
硬跻身于群狗之列乎?为了有异于狗,乃咀嚼槟榔,将之染得漆黑,方称心快意。这是美的另一标准,且有哲学的准则,我们无可奈何。而且,我们之所以不能接受这种标准者,并不是我们的见解比他们高,而是他们的炮不够凶,假使泰国人统治全世界,中华儿女以崇拜美国人的jing神崇拜之,届时吃槟榔恐怕都嫌来不及,说不定口袋中还要带一锭黑墨,一有空暇,就对着小镜,咧嘴而涂之,涂得一片乌乱,连舌头都成了猪尾巴。
幸亏泰国没有统治全世界,是以我们迄今为止,仍以白牙为美。为了其白,还天天刷之。刷牙之术,中国历史书上没有记载,大概五千年传统文化中不包括刷牙。记得清王朝末年,柏杨先生尚属新派人物,新派人物最大的特征是每天早上起床后一定刷牙。那时还没有牙膏,用的是牙粉,满塞一嘴,挥动右臂,上之下之,左之右之,有时用力过猛,连血都刷将出来;刷毕漱口,水在喉头喀喀作声,气势之壮,见者无不肃然起敬。有一次返乡省亲,照样在院中刷牙,亲友睹状大惊,一会功夫,围观如堵,我的一位堂嫂,拧其小脚亦来,作恶状曰:“你把什么东西弄了一嘴,脏死啦!”
盖彼时的太太小姐一辈子都不刷牙,而且跟我这位堂嫂一样,以刷牙为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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