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部分
友吼曰:“钱!钱!钱!你就知道钱!”而敝老友的幼女则卧在母亲房中,泣不成声。原来二人相恋,老头将年轻人唤来,询问他的经济情况,该年轻人在某衙门作事,月薪九百元,老头嫌其太少,要他等到每月一千五百元时才可结婚,该年轻人乃有此吼。我当时便加入火网,斥之曰:“你这个小子,且听我言,九百元之数,租个六席房子,去四百元矣;两个人的伙食,又去四百元矣;剩下的一百元,买牙膏焉,买牙刷焉,买袜子焉,买肥皂焉,坐公共汽车焉(该年轻人上下班,一天两次,一个月六十元出了笼),万一你得了盲肠之炎,谁给你开刀乎?万一太太怀了孕,你用啥钱送她住医院乎?固然你可以借,但有借便有还,你用啥还乎?固然你可起会,但你一月只剩下一元两元,还起啥会乎?万一生了孩子,你有钱买一只鸡乎?小孩子的衣服尿布又哪里来乎?你的皮鞋已破,又用什么钱再买一双?我这么一位如花似玉的侄女嫁给你,天天洗衣煮饭,手也粗啦,人也老啦,你不是爱她,而是糟蹋她。不自己责备自己,反而骂人爱钱。狼心狗肺,莫此为甚,他妈的,滚。”
我这一番言论,不是专拆穷人的台,更不是作有钱人的帮凶,而只是提醒一点,贫穷是耻辱,即令找上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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