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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海一直不错,黎舒又那麽好看,对这个新的乐队,他们还是很感兴趣的:“那你们叫啥呢?有名了没有!”
“非梦,”黎舒拿起话筒,微微一笑,“我们叫非梦。”
非梦,并非是梦。
郑鸣海没有确切的描述过他的梦想,又或者他也不甚清楚他们的未来应该如何,他只是想一直做乐队,他们能写出自己的歌,他们可以越来越好,越来越红,可以赚到钱,还可以出唱片,可以靠音乐自由自在的生活,这就是他当时所要的全部。
黎舒把这也当做自己的目标,并且真心的热爱上了唱歌,热爱上被人注目的感觉。他被母亲和钢琴束缚了十几年,年纪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冷静自持,甚至有些自闭,但现在的他,渐渐变得自信爱笑,越来越越能放开。
他从只会呆站在立麦前,到能随意的坐在台上,再到随著节奏扭腰,甩头,扛麦,在台上又蹦又跳像个小疯子,无比的开怀,然後带著满场的人,和他们一起疯。
魏蕾拉他去染了发,满头的淡金色,和他那张漂亮的脸一起,在灯光下散发出炫目的光。
他们还凑在一起写歌,郑鸣海把从前写的东西都整理出来,然後弹著吉他和黎舒一起,一首一首的试。黎舒毕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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