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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4 部分阅读

议。一个美国法庭在不受任何外界影响的情况下都不太可能判定这份协议有效,更别提外界影响很有可能存在呢。”

    “凭什么是美国法庭?”

    “你告G公司违约,那些股份又肯定是在美国转给田东华,当然是在美国告。”

    “好好好,那我可以继续再告,没有第一份儿协议,就不会有第二份儿协议。”

    “这比第一个还要难,至少第一个还有司徒志远签的文件呢,第二个完全是死无对证,你凭什么说没有第一个协议就没有第二个啊?成交的价钱很合理,G有占大便宜,很难想象他会签那么一份约束自己的协议的,法庭大概都不会受理。万一,万一法庭受理了,在没有真凭实据的情况下,法官必须根据on Sense来推断签约双方当时的意图。世界上很多的大公司都不是被用过半数的股份控股的,所以你说你签第一个是为了保证你的控股地位,没有它你就不会签第二个,是不成立的理由儿,法庭不会予以支持。而G身就是在替别人买你的股份,按理说他们是不会签那第一份协议的,法庭应该会支持他们。再一个万一,法庭支持了你,判定第二份协议无效,田东华就必须归还你的股份,而你要归还他用于购买股份的款项,但出于公平的原则,你是要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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