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老谋深算
地方需要财政补给的时候,就需转运使上奏朝廷拨付。
立国之初,财政官员的素质良莠不齐,所以财务非常混乱,常常不需拨款时,转运使却急急忙忙向朝廷奏请拨款,拨付了款项后却又发现不需要拨款,又得上缴款项,所以朝廷便在考绩上做了规定,要求各路转运使尽量平衡本路的财政收支,一旦奏请朝廷拨款失当,就要做为渎职查办。
然而这当与不当,却是很难划清界限的,为了政绩考课上不致有污点,许多转运使便在手头上保留了一笔机动财赋,一旦地方有了需要就先拨付过去,落实之后再向朝廷申请拨付,补入机动财赋,这样可以避免频繁地向朝廷请调款项,这件事当然是违反朝廷的律令规章的。
杨浩听了也有些发呆,这种事与明朝初年的“空印案”倒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官吏面对政策上困扰之处想出的折衷之计。明朝初年时,朝廷规定各布政使司、府、州、县均需派遣计吏至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及所有钱谷之数,府与布政使司、布政使司与户部的数字必须完全相符,稍有差错,即被驳回重造账册,并须加盖原衙门官印。
各布政使司计吏因离京城太远,往来一趟旷日持久,便预持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遇有部驳,随时填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