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刑律?”
杨羽满头大汗,抢着说道:“同宗同族,何谓侵占,何事不可商量?族亲父老也是因为多年来你父子音讯皆无,误以为已客死他乡,所以才占用了你家房舍,你既回来,纵有不满,也可拘下牛羊,逐一索赔,如何可以悍然杀牛?”
夏浔厉声道:“祖屋被人破坏,拆成了牛羊马圈,父母双亲泉下怎能瞑目?先母灵位,被人扫落屋角,灵位之上遍沾污秽,先母在天有灵,怎得安生?自古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食敌之肉,饮敌之血,不解此恨。杨某所受羞辱何异于此?杨某不屠光那些畜牲,此恨如何能消?如何对得起先父先母在天之灵?如何雪此祖宅变猪圈,亡母之灵蒙羞的奇耻大辱!非不如此,杨旭枉为人子!”
夏浔这番话立即引起了堂上堂下所有人的共鸣。那时候民间形容人无恶不作,坏到了极点,是怎么形容他的行为的?“踢寡妇门、刨绝户坟”这是最欺人太甚,最令人不耻的行为。
孝之一字,自上古时候起就作为一种最普通的道理德念,贯穿于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并以此为基础,奠定了种种人文基础。让祖先蒙羞,这是一个人最不能容忍的事情,夏浔的作法不但有了别人强占民居这个法理上的先决条件,而且合乎整个社会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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