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9章 曙光
办,还要看部堂您的意思。”
万世域的话说的很清楚了,乌兰图娅杀人未遂,罪不当死,但是要杀或者不杀,都在夏浔一句话,如果夏浔想杀,官员们通过一番运作,自然可以让她死得合理合法。
只要有阶级存在,特权阶级在触犯法律租被他人触犯的时候,罪行的轻重,就必然会受到人力的左右。比如说杀人偿命,天公地道,可是大明律又有赎刑一说,这赎刑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想赎就赎的,这就是给特权阶级开的纺灯了。
比如枣强县里有一个典吏,醉酒之后杖杀了一个皂隶,结果就判了赎刑,赔给死者家属一匹马而已。按照当时的物价,一匹马大约隹钱十贯,十贯钞买了一条人命;又比如有-位都督同知因为私愤杀人,结果也是赔钱十贯。
又比如一位侍郎大人的悍妻妒性大发,杖杀了十多个侍女,事情闹得实在太大,皇帝这才下令不许赎罪(命妇也可用赎刑),最后施以杉刑五十板。这些在大明《实录》里边多有ii载。
当然,当时明朝阵亡官军的殓银也不过才二贯,国子监生病故也仅给三贯,得到十贯能赔偿似乎不算少了,可这是打死人命。至于偈某位亲王一时恼怒,当众打杀冲撞他仪仗的两个卫指挥,那更是一文钱都不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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