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间谍
托柄上的金属铭文显示,那是二零三六年亚特兰大军械厂生产的m201k型步枪。这种枪的有效射程最多不超过四百八十米,使用五点五六毫米口径子弹。然而,整枝步枪明显被改装过。枪膛部分已经变成类似磁能动力场的发射装置,弹匣里的九毫米弹头,比一般的同类口径子弹更长,也更重一些。它们带有手工改良的痕迹。与最新款的“影杀”狙击枪性能相似,或者还要更强。但就外观而言,其实就是一堆用破布和各种零件拼凑起来的破烂儿。
没有哪个间谍会傻到使用这种东西。除非从他/妈肚子里出来的时候,脑袋被产钳夹过,是扁的。
他身上的军装是旧货。通过对尼龙纤维的光谱对照,莫维斯顺利查到了生产该批高弹布料的亚洲第三制衣厂。对比样本,以及军服领口位置模糊的编号,厂方确认————这的确是他们十九年前的产品。货号和军内代码显示,该批战斗服由共和军后勤部拨发。至于接收单位。。。。。。则是当时驻守s12矿区的整编八十一师。
莫维斯是一名极其老到的情报官。他注重细节,擅长从不为别人注意的旁支,对整件事情进行分析。然而,神秘年轻人的破绽也是在太过明显————翻遍电脑里留存的整编八十一师花名册,总共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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