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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中山之狼

    . .

    《三国志》裴疏引《典略》说:“(袁)尚为人有勇力,欲夺取(公孙)康众,与(袁)熙谋曰:‘今到,康必相见,欲与兄手击之,有辽东犹可以自广也。.’”

    其实这则轶闻要是往深里琢磨,不老靠谱的。从来“斩首行动”可以败敌,却未必能够直接强己,袁尚要是真打死了公孙康,辽东必然大乱,他一个外来人,就有在曹军杀来前敉平叛乱,一统辽东的信心吗?要是劫持公孙康呢?那也未必就能一把抓过辽东的军政大权来啊。

    所以他要真这么干了,最大的可能,就是杀了公孙康,然后自家两兄弟也挂;或者劫持了公孙康,然后多活几天,被人瞅着一个空子砍了脑袋——辽东群臣,上上下下,都在琢磨着救出人质,杀死劫持犯,你兄弟两个还能跟成千上万的人斗智斗勇?

    还不如劫持公孙康,让公孙康安排好交通工具给自己跑路,来得更靠谱一些……

    原本历史上的袁尚,即便真有这心,他也还没能够动手,就让公孙康派人给擒下了,给按倒在冰冷的土地上。袁尚还央告呢,给张席子垫垫吧,倒是袁熙认了命,叹息着道:“头颅方行万里,何席之为!”

    可是在这条时间线上,却不由得袁尚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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