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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披发叫天

让士兵们刀枪不入?嘿,我管你究竟何用呢,且待吾以此长矛取汝性命便是!试看这北地的精锻铁矛面前,是否有不可刺入之肉身!

    秦宜禄本为骑将,但海船上不便养马——估计要真从幽州载马过来,没等抵达如皋,就全都病死了——所以他也只好步行作战,马用的长槊过于沉重,因此改用了一支步兵长矛。此矛矛头比马槊槊头为小,尺寸也较短,仅仅一丈(槊则多为丈八),当下略略一举,他直接率领着步卒就冲出了营垒,将对将、兵对兵,当即跟敌人对上了。

    秦宜禄武力值不高,加上舍骑就步,那便更要打个折扣。可是北人本来就普遍比南人长大,膂力也强,他又出身向来唯武为恃的吕布军中,要搁在江南,不算一流大将,那也能扒着二流的尾巴了。对面不过会稽郡兵、郡将而已,又能够强得到哪里去?

    然而秦谊终非一勇之夫,也算久经战阵了,深知战场上不可过于轻视敌人,否则必遭败绩,加上对方先披发喊天完了又唱歌,也不知道施用了何种妖法,所以一矛刺去,用足了十分的力气,毫不手软,就想把敌将直接刺翻在地。

    敌将瘸虽瘸,腾挪跳跃之间倒还颇为敏捷,当下只是将身一侧,便让过了秦谊的来矛。秦谊不待招式用老,双膀一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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