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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不止一个(求订阅求月票)

用陪审团审理案件,而在高等法院·陪审团参与的案件主要是严重的刑事案件。

    当然,民事案件中也有极个别案例会采用陪审团制度·这要看当时案件的舆论影响和案情而定。说白了,只要肯花钱把声势造得足够大,高院十有**会在民事案中启用陪审团制度。

    一旦陪审团制度启动,那么案件的裁决权就由法官转移到了陪审员们的身上,而陪审员()是随机抽取的,他们只是足额纳税没有智障的良好市民罢了,并非所谓的精英阶层。换言之,只要律师忽悠得好,完全可以忽悠他们颠倒“黑白”。

    不得不说,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造就了许多律师行业中的诡辩高手,但也有它人情味的一面。

    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个十一岁大的小男孩因触摸高压线而被电得面目全非,家大人就状告电力公司索赔。律师让面目全非的小男孩在陪审团面前站了十分钟,让陪审员们一丝不漏地看清他的样子。

    如果由大陆法系裁决,肯定是:他自己摸的,电力公司警示标语一样不少,所以不需要赔偿。

    可英美法系中的陪审团不这样认为,他们觉得电力公司需要赔偿,理由很简单,因为小男孩被电得实在太惨了。

    所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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