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受不了
命后,南京临时政府将这级军衔称号重新命名为“大都尉”,后北洋政府改名为“上校”。世界各国的军衔体系中,一般都设有上校这一级军衔称号,除设有大校的少数国家外,上校是校官中的最高一级衔称。上校一般为团长、副团长、旅长、副旅长以及师长和副师长的编制军衔。
中国军衔制历史中,中华北洋政府时期、国民政府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有设立上校军衔。
1912年8月,北洋政府颁布《陆军官佐士兵等级表》,军官军衔设三等九级。其中校官设置为上校、中校、少校。上校为校官的最高级别。
1931年4月,政府颁布《陆军军官佐及士兵等级表》,沿用北洋政府时期的军衔制,衔级和衔称都不变。校官设置仍为上校、中校、少校。
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其中校官设置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校为校官中的第二个级别。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的决定》,1965年6月1日开始实施。
1988年7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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