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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29.衙内

得偿命,有权有势的人杀了老百姓未必要偿命,真tmd不公平二狗认为东波说的这句话多少有点道理。在我市,有时候斗殴杀了人花个30万、50万的还真能摆平,二狗至少认识两个已保释的绝对的杀人犯。

    袁老三他们如果整死我肯定不用偿命,肯定不是正常防卫就是防卫过当过失杀人什么的,说不定还是为民除害,但是我要是整死袁老三,我tmd肯定被判死刑这是tmd什么社会东波绝对蜕变成了大愤青。

    东波说的最后这句二狗完全认同,因为在其后的几个月里,张岳、三虎子、大志等人身上发生的一系列事充分印证了东波的这句话。

    可能是当愤青的感觉比较好,而且容易受到周围人的认可,东波在对中国法律进行抨击以后又屡屡发表他对社会一些其它事件的看法,虽然由于其自身文化水平较低所限难以总结成文,但是还是有些话颇具哲理,对社会问题不乏一针见血之语。

    话说回来,东波浑归浑,但他算是个明白人,大事儿他都明白。他知道斗不过赵红兵等人就不再继续斗下去,他知道无法和太子党抗衡,还就真的忍气吞声了。

    所以说看起来最浑的滚刀肉东波在他们那代的混子中寿命相对较长还是有一定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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