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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卷|44.野兽之孩

醉针剂让他昏迷,但是这穷乡僻壤根本就没有麻醉针剂,操蛋局长想到了一个最快捷最有效的办法。

    这对夫妇,丈夫叫熊腮,老婆叫海燕,他们丢失的孩子名叫熊六一,乳名小蒙圈。

    小逼灯说:要不我们把吸血怪打晕吧,要不就饿他一星期,等他没力气的时候

    兽孩不是吸血凶手

    然而,这个兽孩并不配合,提取他的咬痕颇费周折。

    六十年代初,探险家阿芒横跨撒哈拉时发现了羚羊孩。在一片灌木丛里,阿芒看见羚羊群中有一个年约12岁的小男孩。羚羊孩子的头发蓝中呈黑,梳理整齐。羚羊孩蹦跳幅度惊人,频率很快,善于攀登悬崖峭壁,因而能跟上羚羊群,语言的交流方式当然是遵循羚羊群体的法规,舌舔、足踢、摆头、甩耳。羚羊孩嗅觉灵敏,常伸长脖子,皱起鼻孔,观察周围的动静。他的视觉看起来非常发达,能望到遥远的地方,睡眠很少,而且是断断续续进行。羚羊孩经常伸出舌头,或舔自己身上的伤口,或舔饮朝露与浅水,有时又同自己的羚羊伴侣鼻对鼻地嗅来嗅去。这是交流情感还是传递信息,人们不得而知。羚羊孩专食草叶,对疼痛和寒冷没什么反应。同羚羊一样,他躺在泥中打滚,用自己的尿水和粪便标明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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