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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第十五章

问。

    送礼之风,自远古即已有之,且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这种常识性问题,自然难不倒黄一平。既然是无事闲聊,又是冯开岭出题,他正好借机显示一番n大的史学功夫古人一向崇尚非礼勿施礼多不怪,但这种纯粹精神层面上的礼仪,渐渐被金钱物质之礼所替代,且历数千年而长盛不衰。明初朱元璋为了巩固其统治地位,大力抑制送礼贿赂恶习,不惜苛刑重典,包括剥皮抽筋之类的刑罚无所不用其极,可终究无法根治这一顽症。到清一朝,送礼不仅常见官员日记、信件、公文,而且在上呈皇帝的奏章中也多有记载。那时,仅仅属于法律规章许可、规定的礼数就有多种,比如,参谒上司,须备见面礼;凡遇年节,要送节礼;生辰喜庆,必致贺礼;题授保荐,当呈谢礼;升转去任,聊赠别礼。据史书披露,到康熙朝后期,一个两江总督,仅上任时收到的见面礼就有一万多两银子,相当于400多万元人民币。而且,那时送礼,还有一个冠冕堂皇的名称,叫敬。当时的地方干部离京时,送给朝廷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银子叫别敬,夏天让上司购买清凉用品的钱叫冰敬,冬天添置取暖用品的钱叫碳敬,给领导妻女的称妆敬,给正上学读书孩子的文敬,还有年敬节敬等等。什么样的官员一年里允许收几次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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