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第二章
不着,似乎没有任何牵连,实质却是朱玉嫡亲妻兄的儿子,即朱妻娘家侄儿。只是,朱玉的那个妻兄,从小过继给了外县一个远房亲戚,外人不知内情罢了。
黄一平将掌握到的情况,悉数报告给市委书记廖志国。
这还得了,他敢廖志国大怒的同时,显然不太相信于树奎真会付诸行动。
当然,廖志国也知道,事情到了这一步,就不是于树奎与朱玉私自安排亲信之类的你争我夺了。自己上任后主持召开的第一个常委会,岂能因于树奎的反对哑了头炮、坏了例子于是,他吩咐黄一平:通知组织部长贾大雄,许海卫的任命照常执行,马上送人到海北上任。
任命书下了,许海卫也到海北就职了,矛盾却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像县级检察长之类的人事任免,市委只能任命到党组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也只能任命到副检察长,最多是代检察长,名正言顺的检察长则必须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个法定程序,任何组织、个人都无法跨越,更不能轻视。因此,三天前召开的海北县人代会,检察长选举被列入议程,预料中的麻烦却也随之出来了除市委提名推荐的许海卫外,数十位人民代表又联合提名了另一个候选人,而后者正是于树奎看中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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