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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妈妈

前必须回到家中。周六周日未经允许不可擅自出门(周日可有三小时去店里理货)二。周一至周五晚上必须在点3之前回到家中,在此期间必须无条件满足我(分别指王吴刘张四人)的任何性要求,并且提供令人满意的性服务。

    三。不可以拒绝我要求进行的任何方式(不积极配合等同于拒绝,例如:被抽出和的时候没有大声叫)四。必须接受我任意方式(清洁射完后的)并保证自己不会怀孕,否则后果自负,与我概无关系。

    五。在屋里的时候不允许穿任何内衣,但必须穿上高跟鞋和丝袜,上衣以吊带,衬衫和背心为主,下装一律裙子。一项未满足着装要求即可视为违规。

    看完我妈所谓的「义务」后,我在惊叹之余老二也已经翘的高高,心想提出这也变态且无理的要求我妈怎么还会与他们签下合同。接着看下去,说到了我妈的权利。

    我妈的权利:一。可以每周会见家人一次,并且可以和丈夫过正常性生活。

    二。例假期间可以停止的使用,但其他官的使用一切照旧。

    纸的最后写到的是四个农民工所要遵守的约定我保证不将冯慧芳的私人影像记录公开于外界并每月只收起房租3但不包水电,永不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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