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鲜币)63 重归故里
刀牛肉,我干一杯香槟,说些文绉绉的话,有点端得慌。最後罗缜嚷著要吃火锅,大家也都觉得这个提议不错。
    吃火锅是有气氛,可就是没形象。罗缜自然是不管的,满头大汗还捋著袖子在锅里涮羊肉,吃得满嘴都是油。谭晋赵天一热得把衣服脱了,勉强还维持著点风度。谭晋瞧著秦戈,跟没事人一样,衣著整洁,光洁的额头一丝汗都没有,细长的指间夹著筷子,轻轻夹起了一小片牛肉,放进嘴里小口小口吃了。
    虽然觉得这比喻不太恰当,但谭晋还是觉得,秦戈无论在什麽时候,行为举止都跟白莲花一般优雅,完全不受影响。
    七年以前他也很“端庄”,但带著些孩子气的稚嫩。七年以後,就很自然了。那麽淡淡的样子,带著些疏离。
    是什麽使他变成这样的?是时光吗?……
    以前秦戈脸很圆润,眼睛又大,甚至能说是可爱;现在五官分开看并没什麽变化,只是脸稍嫌削尖了一点,但眉眼间的气质却变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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