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部分
性同胞宣传这个理念。
这个总则让陈曦搅尽了脑汁,平生第一次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就怕一个字写错成了千古罪人。想想看性烈如火的孔老夫子名言“以直报怨,以德报德”都能被人歪曲成“以德抱怨”;庄子劝解读书人适可而止循序渐进的那句“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也能被断章取义成鼓励人活到死学到死的格言;她陈曦一个假冒伪劣神使,如何能保证今日一个措辞他日不被人利用了做伤天害理的勾当呢?二十一世纪世界各国的法律有多少,那个真能制止人犯罪了?又有哪个不被人钻空子的?
所以伯尔曼说的对,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它不仅包含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含了他的情感,他的直觉和献身,以及他的信仰。仅凭法律本身的逻辑,永远不足以抗拒法律变成立法的随从或行政的看守。失去了宗教性的法律就失去了让人信仰、遵守的神圣性,成为对一些人来说是单纯的惩罚手段,对另一些人来说,是凭借对法律的了解来钻空子谋求利益的手段。
因此,这个总则不仅要阐述被信仰的法律,还要融合支撑信仰的宗教。
陈曦左思右想,一声声叹气,怎么琢磨她都担心,这么大个工程,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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