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 部分
我们没有帮客户挣到钱,却在相关交易的过程中赚取了不菲的佣金和手续费,这是标准的中饱私囊行为。
更令人惊讶的是,金盛内部的风险管控和审批制度非常松弛,资金来源与资金出库,没有严格的管控。甚至违反国家规定:向客户推销海外不动产项目和人寿保险。只不过,这种行为表现得非常隐蔽,在银行自身的科目表上,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德龙100万美金,通过金盛汇入美国房地产集团,购买了高额的房产,同样的问题出在长盛,它注资30万美金,购买了英国本土的保险,但在金盛的会计总结投资业务一栏,只显示一个简单的科目——现金投资。
这些不是天衣无缝,如果、一旦遭到审计部门审查,这是标准的违规行为。
我隐隐地感到担心,身为投资风险管控部的负责人,若我再听任这种投资漫无目的地散漫下去,是不是,我就是那个接住风险最后一棒的人。
心里有沉重的压力,也对未来有了莫名的、不堪重负的预感。我觉得:这不是一个看上去不受重视、做起来一身轻松的岗位。它把整个风险管控的责任,都下放到了我这样一个年轻的、孱弱的、经验不足的女子身上,又是怎样的一种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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