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部分
调查组的同志说:“这确实是个疑点,可是目前缺少证据,经过对他家庭财产的核查,按照他的职务和资历来说,他的资产跟收入所得基本相符,所以他说他送礼都是用自己的钱,倒也能够自圆其说。至于通过北京办事处花的钱,他说那是正常的公关行为,属于合理的接待费用开支范围,目前也很难定性为他个人贪污。”
钱亮亮提醒调查组:“金州市还有人给他汇去十五万元北京办事处的账面,这不是受贿吗?另外,金龙宾馆的总经理黄金叶在家里头搜查出来三百多万,会不会是她替常书记支付这些费用的?”
“那笔钱是汇给北京办事处的,不是汇给他个人的,款是从金龙宾馆汇过去的,那是两家单位之间的事情,党纪国法都追究不到他的头上。至于黄金叶,她那些钱肯定是贪污受贿的非法所得,即便不交代具体资金来源,也可以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而且,如果没有常书记的包庇纵容,一个小小的宾馆总经理怎么能肆无忌惮地大肆收受贿赂甚至公然贪污?
反过来从她又为常书记谋取政治利益提供资金上的支持,这都是显而易见的事情。可惜,迄今为止她没有交代任何跟常书记有金钱交往方面的问题。“
常书记确实高明,北京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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