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部分
岁的女子,都必须参加三年一度的选秀女。选秀女的目的,一是充实皇帝的后宫,二是为皇室宗亲拴婚。
也就是说,先将天下的适婚女子一网打尽,由他们皇家慢慢挑,挑剩下的,才能回民间自由婚配。我呸……这与自由市场上挑猪r有什么本质区别?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大眼瞪小眼,就看能不能对上眼。先看家世能不能过得去,就跟看猪r的产地或哪家r联厂出来的一样,然后看相貌过不过得去,就跟看猪r的色泽和品质一样……嗯,都还可以,带回家去吃掉。
就这么一档子恶心事,还是国家的基本制度,在旗的想逃避选秀,简直自讨苦吃。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每到准备挑选秀女的时候,先由八旗的各级基层长官逐层将适龄女子花名册呈报上来,到八旗都统衙门汇总,最后由户部上报皇帝,皇帝决定选阅日期。倘若有病、残疾、相貌丑陋而确实不能入选者,则必须经过逐层具保,申明理由,由都统咨行户部,户部奏明皇帝,获得允准后便能免去应选的义务。
相貌丑陋?这一条是不行了,总不能让我为此去毁容吧;残疾?行不通,总不能让我挥刀自宫,哦错,自断手指吧;所以,只有装病一条路了,哼哼,这对我来说又有何难?只要把荣宪公主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