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部分
是抢救医嘱,大夫自己是来不及先写下医嘱的。我们一直是这样做的,事情紧急就要一切从简吗。”
老主任脸一沉:“明白了,院长,被人抓住小辫子了,今后不会再出现这样的事情了。大夫的医嘱个人自己签字,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拒,不允许任何人代签。”
业务院长说:“你们先回去吧,人家是律师,对于这种事情敏感的很,已经提出索赔了。我得和院长书记汇报一下,看这怎么处理。”
接下来的事情对于董律师来说顺利得很,先是得到了病房主任和护士长的道歉,又得到了医院里一千多块钱的经济补偿。
董律师心里乐着,嘴上也说得冠冕堂皇:“抢救这一天的医嘱很重要的,不应该让护士代签。”
业务院长代表医院说:“不管什么时候的医嘱,都不可以出现护士或其他人代签大夫的医嘱。董律师,谢谢你帮我们发现工作中的失误,欢迎你继续监督我的工作。”
据说,这家医院自从这件事后,开始了病历大检查,从而杜绝了很多类似的医疗差错,并且,医院出面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随时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再也没出现被病家索赔的事情。
童师傅想起董律师和他说的这个精彩片段,立即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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