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部分
一半务农,一半教村庄上孩子们读书写字,学费是每年秋后的三斗麦子。他们的母亲在家里织布做鞋。兰英姐弟从小就聪明勤奋会念书,尤其是弟弟兰荃,这个男孩记尤其好,小小年纪就把附近十里八村山路怎么走,近路怎么抄记得滚瓜烂熟,连大人都要问他路的。只是兰荃长到九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烧坏了一只眼睛,脑袋瓜子有些糊涂,再也记不住东西了,后来给爹爹搭手伺候家里的三亩地。
“兰荃把地里活儿做得很好,c秧子像用线出来的一样直。人也又乖又懂事,跟我可好了。后来我去哈尔滨的中学念书,花光了爹娘所有的钱,家里再也拿不出来钱让我来奉天念大学。弟就跟爹娘说,那我跟姐姐来奉天吧,我总会找得到活儿干的,我可以养活她,让她念书。”吴兰英说到这里用手帕子擦了擦眼睛,她停了好一会儿,胸快速地起伏,“从我到这里,生活费都是用弟赚工钱。他做过各种各样的短工,自己够吃饭,就把钱都省给我。你看到我的鞋子了?又破又旧对不对?我告诉你,原来那可是一双新鞋子呢。那是在商店里面买的,可不是旧货摊上便宜货,那也是弟给我买的,我穿去学校,同学们都很羡慕的……那天我生了病,弟从工厂跑出来看我,又把赚的钱塞给我,又误了工,又要扣钱了。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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