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部分
动物的个体形体差异约为2倍到3倍,任何动植物不同个体的形体差异至多可达18倍。但我现在研究了人类性释放频率的差异后才发现,那真是小巫见大巫。前述30年s精一次者与那位律师相比,竟然相差万倍!而这两个人,或其他差异千万倍的两个人,却可能住在同一城镇,在同一场所相遇,乃至参与同一社会活动。
个体在性活动频率方面的差异,具有极大的社会重要性。我们的公共道德戒律,我们的社会组织,我们的婚姻习俗,我们关于性的法律,以及我们的教育制度和宗教体系,都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基本估价之上的:所有个体的性活动都非常相似。因此对于所有个体来说,把自己的行为限定于道德所确立的单一模式之中,就应该是和必然是一件非常简单易行的事。甚至对于婚姻这样一件显然与性活动息息相关的事,我们现今的社会和习俗,也极少去考虑:这两个结婚当事人可能在性的爱好、背景与能力方面相去甚远。对于性教育,人们感兴趣的是制订一种课程表,以满足处于某一教育水平上的儿童——所有儿童!人们无视这一事实:某个个体可能对性持有相对消极的评价,而另一个个体却可能发现,他(她)根本无法把自己限制在如此之低的性活动水平之上。在社会的组织与管理方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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