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部分
在可以获得开创性见解的广阔前景。我们已经在第31—32页回答了这个问题,指出了造成我们痛苦的三个根源——自然的优势力量,我们r体的软弱无力,调节家庭、国家和社会中人际关系的规则的缺乏。
关于前两个根源,我们很快就可以做出判断。
我们必须承认这些痛苦的根源,并且服从于这些不可避免的东西。
我们永远不能完全控制自然;我们r体的有机体本身就是自然的一部分,它永远是昙花一现的构造物,它的适应力和成功的能力都是有限的。承认这一点并不使我们悲观绝望;恰恰相反,它指出了我们活动的方向。如果我们不能消除所有的痛苦,我们至少可以消除和减轻某些痛苦。这是几千年的经验告诉我们的真理。至于第三个根源,即痛苦的社会根源,我们有一个不同的态度。我们根本不承认它;相反,我们不明白为什么我们自己制定的规则不应该成为保护和有益于我们每个人的东西。但是,当我们想到就是在避免痛苦的这个领域里我们一直是多么的不成功时,我们开始怀疑,这里是否也深藏着一种不可征服的自然——这就是我们自己的心理特性。
当我们开始思考是否存在这种可能性时,我们遇到了一个令人惊讶的观点,以致我们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