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部分
形成的研究中认识到的,它们大多只具有否定的特性,仅能被描述为不同于自我。我们是用了着的各种兴奋素(excitations)的大锅。
我们假设它的某一点与躯体的影响相通,在那里本我吸取了各种本能的需要,使它们获得了精神表现1,但是我们无法表明该点是什么样的底层。
本我充满了本能所提供的能量,但是没有组织,也不产生共同的意志,它只是遵循快乐原则(thepleasnureprinciple),力求实现对本能需要的满足。
逻辑的思维规律不适用于本我,矛盾律尤其如此。相互矛盾的冲动并不彼此抵消或减弱,而是并列存在:至多在支配性的效益(eic)2的压力下,为了有助于能量的释放,会聚在一起以形成种种中间物。本我中不存在可以比作虚无(ion)的东西;我们惊奇地发现了一个对于主张空间和时间为心灵活动不可缺少的形式这一
1在这里,弗洛伊德认为本能是生理的东西,心灵作用则是对它们的表现。——英译注。
2弗洛伊德的“效益”指本能力图以较小的能量获得较大的满足这种需要。——中译注。
哲学原理是例外的情况1。在本我中没有什么相当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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