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部分
的满足,它允许思维重演由以前所惧怕的危险情况所产生的种种痛苦的情感,于是快乐—痛苦原则(thepleasure-unapleasureprinciple)就自动地开始发生作用,对具有危险的本能性冲动施行压抑。
“停一下!”
你们可能会喊道:“我们不能再继续跟随你了!”
你们当然是正确的。
我应该再作一些补充说明,以便上述观点能够被你们所接受。
首先我得承认,我已经努力把那种实际上应该既非意识也非前意识的过程——它发生于处在不可设想的最底层的各部分能量之间——翻译成了关于我们正常思维的语言。
但这并不是什么严重的缺点,因为不可能以任何其他方式来研究这个过程。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清楚地区分:当压抑存在时,自我发生了什么,本我的情况又怎样。
我们刚才说过,自我所做的事情是利用试验性的精神专注,并通过焦虑的信号发动快乐—痛苦原则的自动作用。
然后,自我可能
1在上次讲演(见第76页)中,弗洛伊德就提到了这种延缓的(post-ponaing)思想活动,把它作为自我的一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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