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部分
的新观点。
我估计在这种对我们观点的否定中,有某种强
1不过参见本书第77页的论述:“对对象的精神专注产生于本我的各种本能要求。”还请参见本书第105页上关于同破坏性本能有关的自我和本我的论述。——英译注。
烈的情感因素在起作用。为什么我们自己要经过很长时间才决心承认攻击性本能呢?为什么我们在为了我们的理论而利用这些对每个人都是一目了然和熟悉的事实时,曾经犹豫不决呢?
当然,如果我们把具有破坏性目的的本能归之于动物的话,可能就不会遭到什么反对。
但是说人类气质中包含这种本能,就仿佛是对人类的亵渎。
我们的观点也与许多宗教的假定和社会习俗相冲突。
这些假定和习俗认为,人类应当生来就是善良的,或者至少本性是善良的。如果人类偶尔表现出残忍性、兽性和狂暴性,那只是人类情感生活的暂时失调而已。这些表现在很大程度上是煽动出来的,或可能仅仅是他迄今为止仍然强加于自身之上的不明智的社会制度所造成的。
遗憾的是,历史和我们自己的经验却并未表明上述情况,相反,它们证明了这样一种判断:对人类本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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