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部分
感觉和亡人没有任何关系。
三年过后,事情就算彻底结束了。除了逢年清明儿女上坟,这个人才算彻底从世界上消失了。
八十四(2) 案件侦破
案件很快就侦破了。
杀人犯是个十九岁的年轻人,鹿县人,姓赵。
这个姓赵的年轻人便是茂英家的牛牛!
五年前,赵磊和妻子离婚,正式和茂英结婚,牛牛改姓赵。孩子出车祸后,赵磊把牛牛转学到榆城,原指望他能有所作为。十四年没有尽父亲的责任,他感到非常内疚,于是处处宠着孩子。
那时赵磊正在北塬乡任乡长,北塬离榆城一百多公里,不可能每天见到孩子,他于是每到周末就去看他,去了就给他买衣服,带儿子去食堂消费,每次走的时候都会给他留钱。
北塬乡较穷,虽为乡长,自己抽包好烟都舍不得,别人送的也委托人卖掉了。离婚后妻子提出要十万元孩子抚养费,赵磊答应了,房子也给了妻子,赵磊住进了茂英的小房子里。赵磊原来喜欢钓鱼,喜欢打麻将。离婚后的他已经完全不是原来的那个样子,他把一门心思都用在孩子身上。
刚开始的时候牛牛很感激父亲,时间长了也就习以为常了。班上的同学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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