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部分
,尤其喝酒,一滴不剩,末了儿连酒瓶子都要拿回家里。最叫人服气的,还是干部,村干部的喝酒,那才叫喝酒。一是他们自己常常组织起来喝酒,二是上边来人保证喝酒,从来都大大方方,肥汤肥水儿。喝酒时根本不计较三两二两酒的得失,有时故意往桌子下边倒酒,逛荡在窗外边就痒得嗓子眼儿直伸巴掌。有时就将塑料袋子从后窗外边偷偷地递进去,遇到好说话的就能将装了酒的塑料袋子递出来。他就成了“夜来春”的常客。
有时候也不很顺利。有一次于书记领着两个头发梳得亮亮光光,衣服穿得齐齐整整的客人来“夜来春”喝酒。平日于书记喝酒最为大方,每次总要剩些酒底儿,人们都叫它“福根儿”。那时候天也很热,逛荡上身只穿了一件背心,去了窟窿眼子已没多少布料了,就店前店后不住地转游,焦急又耐心地等待着于书记的“福根儿”。偏偏于书记喝完酒一扭头,发现了开着的窗子后边站着的逛荡,正伸头探脑,遮遮掩掩,鬼鬼祟祟地往里边张望,难怪客人总往他身后看什么。就站起来,说要方便一下,悄悄地走出酒店。
逛荡虽然身在窗外,对屋里的情况也看得一清二楚,尤其对于书记他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于书记一出门,他就从后窗转到门前。于书记假装无事,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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