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部分
则是没人冒这个风险的。渐渐就成了个不成文的规矩:凡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又非要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凑足五百元的好处费也不来找老王办手续了,来办手续(非法)的不拿到五百元的老王连鼻子也不哼一哼了。渐渐的老王已不满足于仅仅就非法结婚方面的服务了,就是够法定结婚年龄的,不多少“意思”“意思”,也轻易不给办理登记手续了。如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和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不够吻合(一些农民常常将出生日期的公历和农历相互混肴颠倒),或村里戳子盖得不够清晰,这些都是不能办理登记手续的理由。如果这些理由都不能成立,他就说要马上下村处理早婚罚款,今天没时间,改日再来吧。有明白的就拿个三十元二十元的“意思”“意思”,起码图个顺当吉利。老王才滞滞扭扭地给你办理登记手续,还说也就是你吧,换了别人给五百元也不好使呢。这样一来,有一毛不拔又已看好了结婚日子的往往就错过了登记时间,有的甚至认为反正男女双方都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一你不愿给办,我还不办了呢!这就出现了够法定结婚年龄又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生了孩子的家庭,而计划生育部门又将这种生育视为计划外生育,非要罚款不可。就形成了矛盾,便打官司告状,最后就牵扯到了老王。这就是宁长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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