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大

中

小

第 10 部分

须面对的严重问题。如果我说“事实总是存在于研究之前”,相信各位一定又会目瞪口呆吧

    但,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我的好友、九州帝国大学医学院长若林镜太郎在他的名著“应用精神科学的犯罪与其证迹”的草稿绪论中,就大肆发表这样的言论。正好他请我帮忙校对绪论内容,所以我特别抄录下来。

    ——依据我的调查研究所得,不得不承认自从往昔就存在著此种犯罪的事实。譬如,役行

    者、阿部晴明、弘法大师等传承自密宗、y阳术的人们,或是信奉真言宗的行者,或是修

    行者、祈祷师、巫师、女巫,以及其他崇信某某教、某某神佛之辈,皆有口传、心传自经

    年经验的一种精神科学式的暗示法,应用于理智、理性尚未充分发达的女子、小儿,或者

    无知、蒙昧的男子等等身上,让其精神作用产生某种变化而给予伤害,随心所欲的获利。

    亦即,古来传承所谓的“利用狐仙”、“使用真言密咒”或是“利用生灵、死灵附身”、

    “遭神谴、佛谴”等类似灵验、神迹、法力行为,站在精神科学的立场来看,并非绝对不

    可能之事。属于其高级者,亦即拥有催眠术、心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