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部分
:“从查缴的资料发现这个东方道宽就是我省局在几年前发现的宋仁善,他非法设立中国新闻社《中华影像》陵州记者站被举报后,就神秘蒸发了。他去了北京改名东方道宽注册天狼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挂靠北京r部信息中心,承包《r通讯》并就任r界企业家联合会秘书长。1997年4月底出资4万元人民币同香港周氏注册事务所合作,在香港特区政府以股份制形式登记了香港大中华出版有限公司和东方书画院,他本人为公司法人代表兼院长,利用香港地区与中国大陆地区出版体制的不同从事非法出版活动。利用香港艺术家的身份以出版画册为诱饵,骗取国内著名书画家的作品。在香港申办出版机构非常简单,只要交钱就能办妥在香港开业的一切手续,因为香港的出版体制为注册登记制,而我国大陆地区是审批制,不是任何人都能办出版社出版书刊的。宋仁善之流就是利用了这种体制上的差别,把原本一钱不值的香港书号拿到大陆来炒卖,一本万利。至于周氏注册事务所只是中介机构,背景复杂,该事务所可以提供大量的空头企业名称供大陆想假冒港商在大陆行骗的各式人物选择。当然这一切都是有偿的,无疑这是一个带有某种黑道性质的诈骗团伙。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宋仁善一伙大量以香港出版机构名义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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