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部分
下子。他的财务账目显示,他所使用的身份多种多样,为了防止他属下的众多分社、编辑部,从骗来的大量钱财中私自挪用,他设置了严密的防范措施,也即与外部企事业单位交往中一律不使用现金,全部用转账支票。分社和编辑部的经费、工资开支也由下面造表上报,经他批准后,统一下发。他在各地劳务市场招聘的画册采编人员只拿每月500元的基本工资,其余奖金由拉到的项目中按集资的5%提,这就激励着他的部下只能拼命地集资,才能拿到较多的金钱。而项目负责人,如隋大成、王立成这类人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提成。国有资产就这样源源不断地被宋仁善团伙瓜分了。上千万资金在宋仁善的财务流水线上滚动着。使他成了两家印刷厂的股东,一家杂志社的副主编,一家通讯社的社长,其他诸如秘书长,董事长,中心主任之类的头衔一大堆。a省画册收的钱,他可以大笔一挥调到b省成为开办费。b省画册收的钱也可以打到c省,成为c省画册的印刷费……总之,在宋仁善的指挥下大量的金钱被挟裹进那个漩涡四起的出版浊流中,成为无法查证的深渊。而真正用于公司开支的钱,宋仁善始终保持着一个恒定的数字,仅够日常开支,绝不多存多放。大部分钱被他弄到了他以公司名义私自设立的账号之中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