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部分
所增加,这些同居有的具有事实婚姻的性质;有的像是“系列的一夫一妻制”——不断地更换伴侣,但每段时间只有一个伴侣;有的则更像是婚前的“试婚”。
同居原因一位与男友同居十几年的女性说:“我们一直觉得这样就挺好,从没认真讨论过结婚好还是不结婚好。开始还有朋友问,现在也没人问了。我下意识里可能不愿受束缚,有爱在一起,无爱就分开。我觉得我们会白头偕老。但也要随缘,如果缘份尽了也没关系,这一段生活已经很好了。”
一位与现任男友已同居五、六年的离婚女人这样说:“家里都承认我们。我觉得结婚没什么用。我们又不要孩子,结婚有什么用?到需要分手时,不管是明天走还是什么时候走,他都对得起我。两个人还有缘份就在一块儿过,没有缘份了俩人也就没有关系了。结婚证也不会给人带来安全感。那些没离过婚的人把这张证当作是买了保险一样,其实那只是一张纸,保不了什么险。”
“我33岁离婚,认识了现在这个老公,我们同居五年了,一直没领结婚证。我觉得不需要这张纸头。如果我们还有感情,没这张纸我们也会在一起;如果感情没有了,有这张纸也不管什么用。”
一位同居者也这样说:“只要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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