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部分
两周内就寄来了离婚协议书,内容不外乎……他,广崎日一,无条件放弃孩子的监护权,孩子不得姓金及姓彭,只要她悄悄盖章、不惊动长辈,便可得到多少多少的不动产,以及他名下一半以上的现金资产。
两份中文及日文的离婚协议书签名处只有他的署名,而她迟迟未动笔。当初他说只要找江汉便可联络到他的话,也从未生效兑现过半次,就连金不换找父亲谈个话亦是枉费心机。
听到对方的响应,若茴并不惊讶,只是暗地叹了口气。
“江汉吗?我要亲自跟他说话。”
“社长目前很忙,不方便接听电话,”江汉礼貌的回话,“上周日我寄出了一份补身的膳食药方,不知社长夫人您收到了没?”
“谢谢你的关心,江汉,我早已收到,也试过了,只怕我现在是肿得不成人样了,大概跟河豚有得拚。”
江汉笑了。
若茴无心多做赘言,开门见山地说:“麻烦你通报社长,我决定签离协议书了,但在签名以前,想跟他谈个条件。”
“什么条件?”另一个粗嗄、冷漠的声音突然冒出,然后低声请江汉出去,将门带上。
原来他们俩一直都是利用免持听筒方式在跟她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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