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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部分

本来宋谦和各界人士约好在三月十五日起义,但他在三月十二日路过武安县的时候,有个捕头发现宋谦骑着骡马,并随身带着弓箭,形迹可疑,就报告了县衙,结果县衙派兵丁在十三日凌晨将宋谦抓获,在严刑拷打下,宋谦变节,供出了起义的一些组织者,这其中就有傅青主的名字,于是河南巡抚(此事发生在晋冀豫交界)上报朝廷,不久,朝廷下令,将宋濂正法(这是个很愚蠢的命令),捉拿其他人等。

    于是傅青主及其儿子傅眉入狱。

    整个案件的过程其实我们能够从普通文献里见到的记载很少,大家历来说法不一,但幸运的是,1963年在北京中央档案馆的清朝档案中发现了“朱衣道人案”的审讯记录和判决题本,这样,我们就看到了真实的情况,对事情有了深入的了解。

    傅青主在被捕后,“容色自如”,虽严刑拷打,仍“言语不乱”,显示了大丈夫本色。

    在审讯中,傅青主面对审问,从容应对,一口咬定没有参与,拒绝供出其他人,因为知道宋谦已经被处决,所以在应对中提出了一个要求:“若将姓宋的提来,与山(傅青主自己,傅山)杂在乱人中,他若认识得山,山便情愿认罪。”(以上为审讯记录原文)

    审讯的人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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