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2 部分
亦应该列作一科。”
帝舜道:“汝等之言,皆甚有理,可按照童蒙的年龄和程度之浅深编制教科书等,以便诵读、学习。但朕还有一种见解,书本上的教育是形式,不是精神。形式上的效用浅,精神上的效用深。怎样叫精神上的效用呢?师长做一个榜样,弟于从而效之,才叫作学。那么教育之精神全在乎师长了。师长的学问才识、尤其是道德人品的确项项可以做弟子的模范,那么弟子观之而感化,无形之中,收效自然甚大。否则学问才识不足,甚至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于正,那么书本上的教育尚且弄不明白,何以使弟子率教呢?所以朕的意思:兴学之后,择师是第一要事。择到良师之后,一切接待师长的典礼要非常降重,然后师尊,师尊然后道重。即使一时选择未精,误延不良之师,但对于他亦只可婉言微讽,使他自去,万万不可加之以处分,或撤换等字样。因为学中之师是国家或官吏所延请的。国家和官吏既然延请到不良师,误人子弟,那么国家和官吏先应该自己引咎,处分自己,岂可将所延不良之师处分撤换,显示自己的威风,就此了事?要知道世界上的事都是一种偶像,大家说要尊敬,就尊敬;大家说不要尊敬,就立刻可以不尊敬。师长是教弟子的,要使弟子尊敬的。弟子能够尊敬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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