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部分
失,直到我二十一岁年,才知他的下落。
“从小他就挺会唱歌,可没想到他走这个路线……”
如不是经纪公司刻意高调的出道,我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他组了个摇滚乐团,红遍地下乐界。只是在我看来很平常的朋克风,在身边的亲王殿下看来,却是极伤风化,有违夫道:“从没见过男人打耳d,一打还是五六个!剪了父母赐给的头发倒也罢了,偏要染成那种颜色!衣服也不好好穿,只扣两个纽子!最可恨的是每天唱那种吵得要命的歌!简直斯文扫地!!”
呃,雷忆本就不是斯文人。这颇拉风的演出服也确是sexy了些……
我叹了口气,瞅了眼面色不善的亲王殿下,再看看底下一众尖叫的女观众,别过头去,当是没有瞧见很是明显的醋意:“艺人最怕的就是被狗仔队发现亲近的异性,肯将我我接去同住,倒是感激不尽……”
往日从事服装设计,也曾接触过不少艺人。或因合约的附加条件,或怕影响人气地位,艺人谈恋爱大多偷偷摸摸。雷忆这般光明正大,将青梅竹马接回家,倒是颇符他一贯我行我素的嚣张作风。
我苦笑。当初那般伤他,经年后听说童年玩伴在他乡遭遇车祸,不计前嫌,将落难的我接到身边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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