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部分
可叹的是,魏国
却大方地将他们拱手让人,最终沦为鱼腩之国,也算是咎由自取了。(注2。) 注1:《尉缭子》中最早写就的十二篇,在尉缭入秦后,根据形势需要,应该也做了相应的修改。比如在將理篇里道,“今夫系狱,小圄不下十数,中圄不下百数,大圄不下千数。十人联百人之事,百人联千人之事,千人联万人之事。所联之者,亲戚兄弟也,其次婚姻也,其次知识故人也。是农无不离其田业,贾无不离其肆宅,士大夫无不离其官府。如此关联良民,皆囚之情也。兵法曰:“十万之师出,日费千金。”今良民十万,而联于囹圄,上不能省,臣以为危也。”当是针对秦国重狱任法的有感而发。治本篇云,“苍苍之天,莫知其极;霸王之君,谁为法则?往世不可及,来世不可待,能明其世者,谓之天子。所谓天子者,四焉:一曰神明,二曰垂光,三曰洪叙,四曰无敌。此天子之事也。”也可视做对日后嬴政统一六国、开始行天子之事的提前的理论准备。 注2:关于《尉缭子》,一直被许多大牌学者如钱穆等人怀疑为伪书然而,一九七二年四月,在山东临沂银雀山的一号、二号汉墓里,发现了一批战国时代的竹简,其中便有古书《尉缭子》,证实了《尉缭子》确为战国时代的著作。在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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