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 部分
斯先公后私的政治忠诚。
后人不深察,总喜欢视李斯为贪恋富贵之徒,以为他一生都在追求作一只仓鼠,可谓大谬也。驽蹇之窥天骥,老鸱之吓鹓鶵,又复可笑也。
4、其他政策
议帝号、废谥法、从水德、立郡县等等政策,是在统一之后才提上日程的。而以下政策,早在统一之前便已酝酿成熟,只等统一即成事实,立即付诸实施。
这些政策有着相同的关键词:统一。
首先,统一度量衡,帝国上下采用统一的计量标准。为此,中央政府向各郡县颁发统一制作的标准量器,并在上面刻上皇帝的诏书全文(有少数量器,幸运地流传至今)。同时,在法律上也加以规定,凡是度量不准,比如短斤少两,或者大斗进、小斗出的,都将受到相应的惩罚,以确保此一政策之执行。
其次,统一货币。“中一国之币为二等,黄金以溢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货币铸造权则全部收归国家掌控,严禁私人铸钱。国家铸造之钱,即便质量不佳,或者磨损过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其三,统一车辆轨距,即车同轨。成语闭门造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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