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部分
,卖方把单据交给它的银行后,很快就能拿到钱。这种付款方式的好处就是商业信用加银行信用,双重保险。加拿大的出口商跟中国公司做生意时,大多喜欢采用这种付款方式。采用d/p时,假如买方拒付货款,按理也就丧失了货物的处置权。说白了,就是提不了货。但国内有些港口有很多变通的做法,即使单证不全,收货人照样能把货物提走。这也是她最为担心的。
听她这么一介绍,我心想,这次冯蕾怕要做错了。常瑞龙要求改d/p,分明是想赖帐,除非田书芳开足马力为他印钞票。弄不好,加方会钱货两空。可我哪敢对她和盘托出?
“你说,常瑞龙他这么做,是不是没安好心?”见我没说话,冯蕾问我。
“也许……”我一时真不知该怎么回答她才好。
“也许什么?”
“也许……他想省点开信用证的押金和费用吧。”我灵机一动,避实就虚。这么说,应该也是合情合理的。
“我看不像。眼看就要交货了,我真担心他不付款。”
“你爸不是批他贷款了吗?”
“他那么大的工程,哪儿不要花钱?就怕那笔贷款早花光了。”
“嗨,你我在这儿就是c碎了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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