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0 部分
,当时在审讯室里,是两名警官审讯,因为最后有两个人的签名:周俊雄、王晴。
问:到了x地方,你想和女的发生关系,是怎么对她说的?
答:我只是说今天不劫财,劫色,那个女的就把车熄了火,用右手抓住了我的下面,不停的在揉。
问:你不是拿着刀抵着她吗?
答:我也没想到是这样的情况,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问:继续说?
答:然后,她把我的短裤向下拉了点,把我的日具(这个词是我发明的,虽然是用来代替用的,但是写出来之后,我才发现,真的比较那个形象贴切啊!)拿出来,低头含住,她的技术真的很好,没碰到她的牙齿,看来是经常练到的。(这是笔录原话,居然都没有省略了!)她的左手伸
到我的t恤衫里,用指头拨着我的xx。我的刀子不知什么时候也掉了。
问:被害人穿的什么衣服?
答:白色的连衣裙,下面穿着r色的丝袜,鞋是凉托。
问:谁给被害人脱的衣服?
答:是她舔了我一会后让我给她脱的连衣裙,是从一边带拉链的。
问:内。衣裤呢?
答: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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