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娱乐人生】第三十八章:紫金合约(新书求围观!)
影视改编权的,则由此产生的甲方所得净收益按照甲方90,乙方10的比例分配;如甲方因授权、转授权、转让音频改编权产生收益的,甲方应将净收益的50分配给乙方。
也就是说如果兽血被拍成影视作品的话,其90的收益将会被华夏中文网拿走,而楚洛只能得到10。
但是现在华夏中文网在这方面做出了让步,如华夏中文网使用楚洛的作品进行影视改编的话,所得收益将会和楚洛对半分。如果是授权其他公司进行影视改编的话,双方是二八分成,楚洛占八成,华夏中文网占两成。
不同于一般的合约,大神约和紫金合约签的是人,而不是作品,因此楚洛对于影视作品改编方面的收益更看重。
楚洛很清楚他自身的价值,兽血只是一个开始,以后他还会将更多的优秀作品发布出来。因此相对于稿酬的订阅分成,作品的ip价值更加的重要,比如盗墓笔记、鬼吹灯、琅琊榜、诛仙等等,那一个ip的价值不是几千万上亿的。
之前楚洛就想过和华夏中文网谈一谈这方面的事情,只不过之前他没有和华夏中文网平等对话的资格,但是经过这段时间的发酵,尤其是上个月的月票大战,青衣洛神在十多个有名大神的围攻下非但没有被大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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