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零七章 卫所
随着土地兼并愈演愈烈,民户的土地已经逐渐私有化。但是卫所的军田归大明所有,屯田的都是大明各地的军户。所以最先展开基层工作的地区,就是原来设在大明各地的卫所。
明朝建立以后,军事制度的“卫所制”也在全国各地逐渐推行,凡重要地方设“卫”,次要地方设“所”。“卫”设指挥,“所”设千户、百户,统领本卫所的军队。
其实卫所兵制,就是吸取历史上的屯田经验,是一种寓兵于农,守屯结合的建军制度。朱元璋曾经非常自豪的说“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
在明代,当军是一种强制性的差役,据明史食货志载明初统治者实行‘人户以籍为断’,将天下户分为三等,“曰民,曰军,曰匠”。
军户即户籍种类属军籍之户,军户为世袭,且管理颇为严格,除籍十分困难,大致上除非丁尽户绝、家中有人成为高官或是皇帝敕免,是无法除军籍的。
军丁军装和旅途所需费用一律由自己承担,衣着自备,粮饷也不因生儿育女、人口增添而增加,所以军丁的妻儿老小常常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而且还不能因为是军户免除朝廷的徭役,生活状况比普通的民户还要苦逼。
可明中期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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