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新阳旬报(下)
文,接着盖上大印下发到公房中。
主要内容不多,就是让老百姓做好秋收准备,税收要及时,粮税几何等等。
和历年来的公文差不多,但是经宋知县的解说,顿时引起了轩然大波。
最引人注目的是粮税多少的问题,公文说是十五稅一,字面上的意思就是十五分之一的粮食要交税,这是朝廷的定制,并无不妥。
却还有祖制在,也就是前文说道的赋税定额的问题。整个新阳县的赋税定额一直是在九万石的样子,而近些年风调雨顺,政通人和,正值清明盛世,加上新开的土地,整个新阳县的收成较国初定下的标准要提高三倍不止。
乡间收税是十五稅一来收的,赋税要收到三十万石左右!
而新阳县上交的赋税依旧只有九万石,其中二十一万的差额都被乡绅和胥吏吃掉了,当然,他宋知县也是占着大头的,这叫和光同尘!
宋知县所载的宋家乃是河北大族,并不缺银两,相比银子和官位、抱负,他很自然的选择了后者,所以他毫不犹豫的揭开了这中间的关系。
宋知县解说其中的奥妙,言道只要全县能上交九万石的赋税即可,每个乡镇按照田亩多少的比例进行分摊,而每个乡镇的赋税则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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